拆迁行政裁决有了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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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26 15:10:47
来源: 镇江房产网
本报读者郭先生打电话咨询,其居住的房屋面临拆迁,由于郭先生与拆迁单位在拆迁补偿问题上有严重的分歧,可能双方面临行政裁决。据郭先生讲和他类似的住户占该拆迁范围的80%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拆迁协议不能达成,进入行政裁决就有可能遇到强制拆迁,住户的权益会将会受到严重的侵犯。郭先生想知道,他们如果遇到行政裁决,其适用补偿方面的法律有时间限制吗?再者,他们的情况会遇到强制拆迁吗?
律师认为:对于拆迁进入行政裁决阶段,大多数因为拆迁补偿协议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更多的是补偿估价标准双方要求不同。律师认为房屋拆迁的估价标准应当以房地产市场价格为依据,但是目前一些新的法律法规虽然对此有所认可,却以拆迁许可证取得的日期为界来确定新法是否适用的问题。而不是依据签订合同时的法律规定。例如:今年1月1日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就确定以市场价格进行估价的依据,但其第29条却规定,2004年1月1日之前已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其拆迁估价不适用本意见。所以对于郭先生的情况如果拆迁单位的拆迁许可证是在新法实施前取得,就不能适用新法的规定。
对于强制拆迁,是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予搬迁,可由相关部门强制拆迁。虽然被拆迁人还可以在行政裁决作出后30日内向人法院起诉,但起诉并不影响强制拆迁地进行。这种硬性规定缺乏科学性,容易侵犯被拆迁人的利益。像郭先生所说的情况,其拆迁范围内有80%左右的住户还未签订拆迁协议,这样有可能郭先生和其邻居不会轻易面临强制拆迁。因为今年3月1日有一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新法规适用郭先生这种情况,该法规第7条规定“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如果进行听证,会有政府官员、相关专家和住户代表等多方参加,可以对拆迁行为、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内容进行讨论。而不会像以前仅凭一份行政裁决就可以强制拆迁的,对房屋所有人的权益无法得到合理保障。所以建议郭先生在新法实施后到相关部门申请听证。
律师认为:对于拆迁进入行政裁决阶段,大多数因为拆迁补偿协议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更多的是补偿估价标准双方要求不同。律师认为房屋拆迁的估价标准应当以房地产市场价格为依据,但是目前一些新的法律法规虽然对此有所认可,却以拆迁许可证取得的日期为界来确定新法是否适用的问题。而不是依据签订合同时的法律规定。例如:今年1月1日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就确定以市场价格进行估价的依据,但其第29条却规定,2004年1月1日之前已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其拆迁估价不适用本意见。所以对于郭先生的情况如果拆迁单位的拆迁许可证是在新法实施前取得,就不能适用新法的规定。
对于强制拆迁,是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予搬迁,可由相关部门强制拆迁。虽然被拆迁人还可以在行政裁决作出后30日内向人法院起诉,但起诉并不影响强制拆迁地进行。这种硬性规定缺乏科学性,容易侵犯被拆迁人的利益。像郭先生所说的情况,其拆迁范围内有80%左右的住户还未签订拆迁协议,这样有可能郭先生和其邻居不会轻易面临强制拆迁。因为今年3月1日有一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新法规适用郭先生这种情况,该法规第7条规定“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如果进行听证,会有政府官员、相关专家和住户代表等多方参加,可以对拆迁行为、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内容进行讨论。而不会像以前仅凭一份行政裁决就可以强制拆迁的,对房屋所有人的权益无法得到合理保障。所以建议郭先生在新法实施后到相关部门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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