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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管理须实行领导问责制 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http://www.hnfczl.cn   2006-9-14 9:46:58   来源:  镇江房产网

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称,用地管理考核依据改为实际用地情况

本报讯(记者蒋彦鑫)昨日,中国土地学会在京召开加强土地调控专家座谈会。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土地管理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甘藏春说,目前土地管理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过快,土地需求比较旺盛,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量比较大,特别是工业用地低成本过度扩张。二是依法审批的土地供应闸门基本上关住了,但是实际用地的闸门没有关住,一些地方违法用地占整个实际用地的比例很高。三是冒出新的违法占地形式,如通过“以租代征”等手段,逃避用地审批和缴纳新增用地有关税费。

同时,长期以来走的是低成本扩张的工业化道路,面临着一个新的产业结构升级和更新换代过程。

甘藏春说,为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当前要严格实行领导问责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另外,要明确考核依据。过去的考核依据基本上是用地审批情况,今后要把实际用地作为考核责任制的依据。今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相关税收,都将与实际用地挂钩。对违反国家调控政策的,要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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